市容环卫局增挂"市城管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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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25 新闻晨报 | |||||||||
原市容监察总队和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撤销 晨报记者丁利民李宝花报道8月起,修订后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次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市市容环卫局增挂“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招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后,原来由市建设交通委承担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具体管理职能划转给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下设上海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同时,撤销上海市市容监察总队、上海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