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进津费天津市政工程局被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30 新京报 | |||||||||
天津第一中院将对其合法性进行取证,择日宣判 据新华社电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劝进津费”被北京车主李刚告上法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开庭审理此案。 车主李刚告诉记者,他于2005年5月2日、6月9日驾驶北京牌照汽车,经由(天)津
李刚认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劝进津费”行为缺乏合法性,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刚要求,法庭判定收劝进津费”所依据的《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不合法,应当予以撤销,并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庭应诉。经过两轮庭辩,庭审于上午10时33分左右结束。主审法官表示,法庭将对收劝进津费”的合法性进行查证,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