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原公安局长种永纪受贿244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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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2:31 新京报 | |||||||||
安徽阜阳中院一审判其妻入狱7年,被告人表示要上诉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原局长种永纪2日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妻子邵新莲因犯受贿罪、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去年被省纪委“双规”今年61岁的种永纪,曾任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2002年10月退休。 2004年2月26日被安徽省纪委宣布“双规”。据悉,种永纪的案发与他一手提拔的原阜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韩明亭(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今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直接关系。 非法持有手枪及弹药法院经审理认定,种永纪自1992年至2003年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娶收受财物计人民币244万余元,美元1000元,依法构成受贿罪;种永纪退休后,本应按照规定上交配发的枪支弹药,但其拒不上交,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依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另有三案犯同时获刑和种永纪一同被判刑的除其妻子外,还有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第一车队原调研员杨永鸣,因犯受贿罪被判入狱11年;阜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因犯介绍贿赂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入狱6年。阜阳市财政局财源物业管理公司原经理汪宝岗,因犯行贿罪,被判入狱5年。 此案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