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车内拒绝游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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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5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实习生罗强)记者昨日获悉,由市建委、市安监局联合制定的《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试行)已从6月18日起施行,与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相比,《标准》更为细化,轻轨二号线的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有了硬指标。 高峰期每5分钟发班
据介绍,目前轻轨的班次表只是暂行版本,《标准》规定,待轨道交通二号线列车全部到位之后,运营高峰期,列车班次间隔时间不得大于5分钟;平时间隔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节假日则根据客流量,及时调整班次间隔。列车超员率不大于定员的30%,平均满载率不大于50%。 车内温度不超28度 《标准》还对轻轨车站和列车内温度进行了限定,地下车站夏季最高温度不超过30摄氏度,冬季不低于12摄氏度;列车内温度夏季24至28摄氏度,冬季18至20摄氏度。 此外,目前轻轨车厢内没有垃圾桶,市民反映较多,但《标准》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市轨道交通总公司人士称,“车厢不设垃圾桶,是各地轨道交通的惯例。” 车上禁止经营活动 为有效疏散车站人流,《标准》要求,每个轻轨车站的自动售票机、检票机均不得少于2台。车站如开设商铺,不得侵占疏散通道,列车上禁止开展经营活动。 当发生事故和停运事件时,运营单位不得隐瞒、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