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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已婚女大学生可休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57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江南时报4日消息日前,苏州大学最新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颁布,其中有条规定: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经校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这条规定一经公布,引起了各路媒体的广泛关注,“苏州大学女生可休产假了”社会各界一片哗然,在校女生怀孕变成了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为此,本报昨天采访了苏州大学负责制定新管理规定的殷爱荪副校长,解释了有关“产假”的一些疑问。

  学校无权阻止学生怀孕

  教育部今年3月份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在校大学生“不得结婚”的规定予以“解禁”,不再做任何特殊限制。日前,苏州大学针对这一变化,非常“坦然”地制定了上述规定。对此,有学生父母提出,在校女生能否结婚问题已非常明朗,但毕竟是在校学生,结婚是可以,怀孕问题是否还有待商榷?对此,苏州大学副校长殷爱荪表示,既然可以结婚为什么不能怀孕,学校就没有阻止学生怀孕的权利,况且如果学生怀孕而不让休学,也是侵犯了妇女保障权益,高校无法做出是否允许生育的规定。该负责人强调:“这只是众多休学理由中的其中一条,并非产假之说。”

  怀孕休学不影响完成学业

  怀胎10月,对众多女性来说是漫长而“艰巨”的,学生利用休假完成分娩过程时间充足,但随之而来的是面对孩子今后所有生活上的问题。一些学生父母认为,生完小孩后,女生成为了母亲,对于家庭有了更深刻的体验和感受,她还能否重返课堂专心继续并完成学业?

  殷爱荪副校长介绍,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大学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个班级上年龄相差很大,有应届的,也有近40岁的大学生,很多都是离校多年重返大学校园的大学生,他们可以,相信那些已婚怀孕过后的女生也可以,因此,怀孕休学与能否继续完成学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不会为婚后学生提供方便

  “学校只提供有关法律规定的一些‘方便’,对于婚后怀孕学生住宿问题不会提供任何方便!”

  殷爱荪负责人说,涉及住宿问题一概按照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条例,条例中已明确学生不可携异性同住,不能带小孩住宿等等。因此,如果学生在校结婚,就必须承担起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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