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津市政工程局对外地车辆收进津费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4:01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被北京车主李刚告上法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车主李刚告诉记者,他于2005年5月2日、6月9日驾驶北京牌照汽车,经由(天)津蓟(县)高速宝坻南站、丹(东)拉(萨)高速西青站时,分别被收取“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各20元。

  李刚认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收取“进津费”行为缺乏合法性,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刚要求,法庭判定收取“进津费”所依据的《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不合法,应当予以撤销,并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庭应诉。经过两轮庭辩,庭审于上午10时33分左右结束。主审法官表示,法庭将对收取“进津费”的合法性进行查证,择日宣判。

  新闻背景

  自6月29日起,新华社相继播发了系列稿件,就天津市对过往外地车辆收取“进津费”进行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