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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政法委书记酒后驾车撞死人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4: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上午,南充警方正式向四川省及南充市的新闻媒体通报岳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总工会主席卿献瑜交通肇事(详见本报7月13日报道)一案的侦查、处理情况。据悉,昨日,卿献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南充警方刑事拘留。

  行人无责任 卿献瑜负全责

  据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冯大勇介绍:7月7日晚上9时10分,卿献瑜醉酒后,驾驶岳池县公安局川OX0145“帕萨特”轿车,途经南充市滨江大道胜利路口外人行横道时,将经人行横道穿过大道的行人蔡明华、刘恩华夫妇撞倒后,又与一的士相撞,造成了刘恩华受伤,蔡明华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南充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和搜集证据等工作。7月20日,南充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为:卿献瑜应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此认定结论,双方均无异议。

  冯大勇称,卿献瑜持有合法驾照。因卿献瑜醉酒驾车造成事故,因此在7月22日,交警部门对其作了罚款2000元处理。

  目前,交警部门正准备依法吊销卿献瑜的驾照。

  办案无阻力 肇事者已被刑拘

  冯大勇称,该大队在办理卿献瑜交通肇事一案中,广安市及岳池县有关方面都非常配合。“根本不存在有什么阻力的问题!”

  鉴于卿献瑜系岳池县人大代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需经岳池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因此,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明确后,南充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便向岳池县人大常委会作了请示。7月28日,岳池县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定:同意南充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依法对卿献瑜采取强制措施。昨日,南充警方以卿献瑜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刑事拘留。

  妻子死里逃生 不知丈夫死讯

  蔡明华、刘恩华夫妇俩感情很好。蔡明华因伤势太重,于7月8日下午4时去世。7月18日,刘恩华被转至重庆大坪医院救治。在大坪医院,刘恩华经过了盆腔骨折修复术、膀胱破裂修复术等生死关,准备在8月4日回南充继续治疗。目前,正在康复的刘恩华尚不知道丈夫死亡的消息。(记者汪仁洪)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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