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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怕我 出去接着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4: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举报“下跪副市长”的李玉春因窝藏罪终审被判5年

  7月12日,山东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的第8天,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举报李信的李玉春涉嫌窝藏罪,驳回李玉春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5年的原判。李玉春在判决书上用鲜血写下了“打击报复”四个大字,并决定申诉。

  记者看到,判决书两页上分别用血写着大大的“打击”、“报复”字样。李玉春的姐姐李玉芬说,7月20日早晨她在山东省德州市看守所见到了李玉春,分别时李玉春把终审判决书交给了她。

  这份于2005年7月12日作出的(2005)德中法刑一终字第17号刑事判决书审理终结结果认为,该案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原审法院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从7月20日开始,李玉春的律师靳学孔数次致电德州市中级法院李玉春案的主办张法官,请求寄发终审判决书,而张法官一直不予配合。

  7月28日,靳学孔在监狱见到了李玉春,让李玉春在申诉书上签字,当看到第七页其母亲病逝的文字时,李猛然地用手捶打着和律师之间的会客室玻璃,并用头撞击,“她都激动得用头把玻璃撞掉了,根本无法控制”。

  靳学孔说,不知道法院为什么不考虑李玉春的重大立功表现,李信被判无期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法院采纳李玉春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情节,李玉春可能会判3年以下缓刑。

  李玉春在判决书背面给一个朋友写了封信,信中说:“知情人告诉我说,是省里有人不敢让我出来,怕我出去再告,说抓我抓错了要赔偿,要追究责任,还有人说,省里有人怕我出来再追究李信的事,再告就会引出他的保护伞来。”

  新闻回放

  李玉春原本与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合作开办公司,后来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元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李玉春从2003年2月便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并将李信“下跪求饶”公布出来,引起国人关注。

  据重庆晨报郎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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