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二手房交易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5: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喻奇树实习生黄喻) 记者日前从重庆国土部门获悉,为了刺激房市,重庆可能会对一些特殊的二手房交易作出特殊处理。

  据介绍,按照目前的想法,对个人预购的商品住房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前,因购房人工作调动、市外迁移、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将预购的商品住房转让的,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关核实,可以办理预购商品住房合同转让登记(这种情况不征收营业税)。

  另外,在购房时间条件上也有一些灵活措施。根据重庆取得房地产权证时间比入住时间晚的普遍现象,个人于2005年6月1日前购买的住房转手交易时,若完税凭证提交不全的,购买房屋的起算时间可参照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

  不过,对于这些措施何时能正式实施,目前还不明朗。据透露,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商讨制订一套严密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此类情况的资格审查,严防一些投机者打“擦边球”。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