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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会内容须提前一周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16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今后,北京在举办价格听证时将提前7天公布听证会代表名单和听证申请报告。政府部门近日对《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市民提前一周就可知道申请调价的幅度、理由等有关内容。新政策将从8月10日起开始实施。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相对于2004年5月8日发布的旧细则,新细则修改、补充内容不多,但指向性很强。新《细则》修改主要有两点:一是原《细则》第三十四条中“在
举行听证会10日前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修改为“在举行听证会15日前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二是第三十五条增加“公告听证会代表的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价格听证会申请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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