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8月1日起行使罚款权市容整治首张罚单开给烧烤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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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3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张强记者任传运姜霄虎报道“我们马上改正,不会再到屋外烧烤。”8月1日晚,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心街西段一家烧烤店负责人接过执法人员开具的50元罚单说。 这是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成立四年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也标志着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行使罚款处罚机制的正式启动。
为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经盘锦市政府批准,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从2005年8月1日正式启动罚款处罚机制,开始管罚并施执法。 据了解,罚款机制针对三个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一是市容监察方面,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罚款。二是规划监察方面,对违章公建的行为要进行罚款处理。另外在房产监察方面,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擅自改窗扒门、私接门脸、房屋装修时拆除承重墙等违章行为也将实施罚款处罚。 8月1日晚,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几家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冒雨展开清理露天烧烤行动,当联合执法队伍检查到兴隆台区中心街西段、机关幼儿园路口西侧的一烧烤城时,发现该烧烤城仍在室外进行烧烤,于是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开具了罚款处罚机制正式实施第一天的第一张罚单。 “罚款处罚不是目的,目的还是希望人们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按规矩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城市更亮起来,美起来,市民才能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盘锦市城建监察总队总队长盖林说。盖林告诉记者,以往城建监察执法是只管不罚,现在是管理和罚款机制并施,但主要还是管理教育为主,针对屡次规劝教育仍不改正的业户,才会采取罚款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