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镜鉴电石废渣“漂白”海口十公里城区路按照相关规定,污染责任单位最少可能被罚100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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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4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记者接读者报料驱车现场,但见南海大道北侧路面被大量白色液体覆盖。记者驾车巡查发现,从琼山区凤翔东路海南省电石厂开始,沿凤翔东路、凤翔西路、龙昆南路、南海大道、秀英大道和向荣路,最后白色污染源进入海南省化肥厂。汽车里程表显示是15.37公里。 凌晨3时,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巡逻队员首先发现南海大道被污染,当查找到海南省化肥厂时,拉运电石废渣的卡车已经离去。今晨,化肥厂领导承认是他们租车拉运电石废渣泄漏造成。执法人员说,这是海南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城市道路污染事件。 海南省化肥厂副厂长莫翠校称,泄漏路面上的是海南省电石厂生产乙炔用的电石废渣,主要成分是微碱性的氢氧化钙,对人体和环境污染不大。这几天厂里的车坏了,临时找了一辆东风牌大卡车拉运,他们也正在查找拉运电石的卡车。 今天下午4时,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清洗路面的环卫工人对记者说,如果按照今天上午清洗路面的用水量初步计算,清洗完10公里被污染的路面至少要1000多吨水。由于污染物不好清洗,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队长云一鸣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海口市消防支队求援,明天该支队将派官兵和消防车帮助清洗路面。 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向海南省化肥厂下达了《污染处理通知书》。通知书中确认污染长度10公里、面积2万平方米。通知书称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18第、第41条及《海口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12条的有关规定。限期3日内到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接受处理。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污染道路每平方米罚款50至200元,按最低标准计算,该厂可能受罚高达100万元。这还不包括清洗路面的费用。 今天下午,海南省化肥厂有关领导称,下午他们已经主动到海口市城市市容卫生监察部门接受调查。罚款他们也愿意交,但该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目前还背着170万的债务,根本拿不出这笔钱。 作者:古月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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