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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偷拍现象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近日,随着重庆市一居委会干部偷拍别人隐私,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重庆又一偷窥事件浮出水面。

  在音像摄录与传输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以偷拍手段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案例不胜枚举。当人们在谴责偷窥者的不道德行为时,不禁发出疑问,谁应该保护我们的隐私?遭偷拍,公民个人隐私全无

  近日,在重庆近郊区二星级酒店富丽大酒店中,居委会干部周某借入住之机,多次对房间的电视机进行了改装,使针孔摄像机完全隐藏在电视机内,并能共用电视机电源。然后,他又在宾馆附近租了一间房屋,用于遥控接收偷拍的音影。在2004年1月到2月的一个月之内,入住该房间的13对客人的不同性爱过程被周某偷拍。几对“野鸳鸯”的幽会镜头被周某刻成光碟作为敲诈的把柄,该区一政府部门的女干部更是被敲诈了20万元。

  前段时间,在重庆某豪华商厦,一些女士在该商场如厕时,被安装在便池内的摄像机偷拍,偷拍内容通过网络被公之于众。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随着偷拍设备的微型化和隐蔽化,厕所、试衣间的偷拍事件层出不穷,犯罪分子置他人尊严和法律于不顾,把偷拍来的女性照片在电脑上经过技术处理,制成裸体图像,卖给黄色音像制品公司谋取不义之财。

  除了针对人体部位的偷拍,更有人利用非法甚至合法的监控设备获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从而达到威胁、恐吓、盗窃的目的,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更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重视,管理漏洞姑息养奸

  据警方调查,在“酒店偷拍事件”中,酒店管理方曾在检修电视机时发现偷拍设备,但当时以为是赌徒出“老千”,只是将其拆除转移,并未引起酒店方的重视,致使周某有机可乘,再次返回相同地点安装摄像机并疯狂偷拍。

  周某交待,自己在偷拍得手后,为防止露馅,又潜入酒店客房将设备拆除。而酒店竟毫不知情。直到被勒索的受害人及时报警,周某东窗事发被警方刑拘,酒店才发现自己的疏漏。

  记者7月25日就这一事件采访该酒店一负责人时,他闪烁其词,甚至不承认自己是该酒店的负责人。

  重庆市旅游局旅社管理处张女士也承认,旅游局没有相关的预防措施。

  据调查,在酒店管理过程中,除了提供优良的服务,酒店通常只注重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忽略对住户隐私的保护。记者随后向重庆其他酒店了解情况,即使是四星级宾馆也只是在客人离开后进行例行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维修,而没有考虑到消费者隐私泄露问题。

  实际上,酒店、厕所、试衣间等有可能暴露消费者隐私的场所,只要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和维护,本来可以大大减轻偷拍带来的威胁,而如今却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最终还是砸了自己的招牌。无约束,偷拍器材泛滥成灾

  周某交待,他是去重庆解放碑购买的针孔摄像机等偷拍设备,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任何人要求他出示证件。

  据悉,在重庆许多电子设备商场都能购买到偷拍设备。除了如针孔摄像机等专业的偷拍设备外,如今越来越普及的拍照手机也成了偷拍帮凶。由于手机的使用特点,犯罪分子更容易以假装发短信、打电话将偷拍“合法化”。偷拍器材的泛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偷拍者的气焰。

  而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方一般也不对拍摄设备进行管制和防范。部分相关行业负责人表示,即使发现有人携带该类设备,“为避免麻烦”一般也不进行干涉。

  关于公共场所本身用于安全设施的监视设备,相关部门人员也表示“只考虑到维护安全,防止犯罪,没有想过消费者隐私受侵害的问题”。保隐私,呼唤树立防范意识在得知“酒店偷拍事件”后,消费者纷纷表示,除了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外,保护客户的隐私也是酒店的职责,没有后者,前两者都无法保证。一位经常出差的王先生认为,尽管酒店管理方一再承诺将房客的个人资料保密,但是,光有保密只是消极的保护,还必须严格管理,弥补漏洞,做到积极的保护。不但要保证没有其他人侵犯房客的隐私,也要避免酒店在安全监控或维修管理时无意造成的隐私泄漏。

  重庆佳程律师事务所曾律师告诉记者,当遇到隐私被侵犯时,可以追究酒店管理者的责任,同时消费者自身要提高隐私保护意识。

  曾律师表示,消费者到酒店消费就与酒店产生了合同关系,酒店就应该根据合同按质按量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因为酒店的不作为,致使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消费者有权向酒店索赔。

  同时,消费者应该洁身自好,不要在从事不当行为时被偷拍者抓住把柄,趁机敲诈勒索。当遭遇敲诈时,应当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和犯罪分子妥协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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