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局长同日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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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26 北京青年报 | |||||||||
安徽 原公安局长一审被判无期原公平交易局长被判6年——— 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原局长种永纪2日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阜阳中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杨有期徒刑五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六年。 据悉,种永纪利用职务便利,自1992年至2003年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娶收受财物计人民币244万余元,美元1000元,依法构成受贿罪;种永纪还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而其家中人民币288万余元,港币11531元,美元9536元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杨树新则自2003年5月至2004年2月,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认真采取措施整顿清查奶粉市场,致使当地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另外,杨还利用个人亲戚关系受托介绍他人行贿,其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 ■本报综合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