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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他人车灯晃自己竟将其勒死焚尸灭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50 生活报

  仅因他人车灯误晃自己,竟伙同数人将车主勒死荒郊,并放火焚尸灭迹。团伙主犯李雨生2日被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另3名嫌犯那立丰、李伟、史广齐也于同日分别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4年和2年。

  据介绍,2003年2月13日22时许,李雨生与那立丰所乘坐的汽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一村附近,被恰巧驾车路过的赵某误将为朋友之车,便以车灯晃照。此举引起李雨生的不满,他
令人对赵某进行殴打,并将赵某带至异地将其勒死,尸体焚烧。据悉,今年30岁的李雨生是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农民,有犯罪前科。自刑满释放后,于2002年6月起至2004年4月间,单独或伙同那立丰等人,在顺义区杨镇先后向12名事主敲诈勒索钱财共计10.46万元人民币。李雨生还涉及伙同他人抢劫、非法购得自制短猎枪、聚众殴斗等多起恶性案件。

  (新华社电)(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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