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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治超新办法 超载货车一天不能重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8月4日消息(记者辛如记任磊萍)日前,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出台治超新办法,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天中不能对其重复处罚。

  为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河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出台《河南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暂行规定》,规定里对经称重检测,超限总值在1吨以下的,收取检测费,不实施卸载,超过1吨的,要收取检测费并卸载,卸载
后收取卸车费。对经过卸货和处罚的长途超限车辆,24小时内不得再次处罚,但在下一超限站检测时,超限总值允许有3吨(含3吨)的误差,对误差在3吨(不含3吨)以上的,收取检测费,并进行卸货和处罚。对超限超载车辆,除按规定卸货外,还将依法对货车进行处罚,具体标准为:对超过现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30%以下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认定标准30%至100%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认定标准100%至300%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认定标准300%以上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恶意超限的行为,按《公路法》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同时规定还明确指出,对整车销售新鲜瓜果、蔬菜、活的家禽、水产品、生鲜蛋、鲜奶等六类农产品,继续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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