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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交通违法通知20日开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通讯员宋泽宇)从8月20日起,市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满12分的驾驶人发出信函(收信免费),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据悉,第一批将涉及到80余万辆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

  此次推出邮寄告知方式,是交管部门在已履行书面告知职责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
项便民措施。邮寄告知交通违法信息具体操作方式为: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采取月告知方式。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日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邮寄告知只告知上月交通违法记录,已邮寄告知过的不再重复告知。

  驾驶人满12分的,采取日告知方式。交管局每天将已满12分的驾驶人情况转信函局,信函局即时以平信方式寄出,并定期对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再次进行告知。

  为了保证车辆所有人能准确收到邮寄告知书,交管部门专门建立了一个更正驾驶员初始登记信息系统,并提供两种修改信息的途径:

  一是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二是网上修改。登录市管局网站(http://www.bjjtgl.gov.cn),进入“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专栏和“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登记”专栏,按照提示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进入修改界面,修改个人信息后确定并提交即可。

  交管部门同时表示,邮寄告知是一种新的方式,执行中可能遇到新的问题,市民如有好的建议,可及时向交管部门反映。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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