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养“疯子”干活该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42 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 鞠靖

  收留流浪汉并让其劳动,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李俊民的这种做法?

  山东省利津县民政局局长魏澄山认为,李俊民家毕竟不是救助站,因此让流浪汉干点活也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强迫和 硬逼着干,适当的体力劳动并付给收入就无可非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怀德是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他认为李俊民的做法是一个新的社会现象,应该通过 慈善立法来规范,但不管怎样,让这些人劳动肯定是不合适的。谁也没有委托李俊民收留这些流浪者,他没有法定监护权,发 现了流浪人员,他至少应向民政部门报告,由正式的慈善机构收留。确实有善心的,可以捐款,但是不能让他们劳动,更不能 限制人身自由。李俊民让他们劳动,不符合现有法规,民政部门至少应该制止一下,表示个态度。

  马怀德还建议国家应放开社会、个人办慈善机构,提供慈善福利,为流浪精神病人的生活提供帮助。

  同为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关信平则认为,评判李俊民让部分流浪汉劳动的做法,关键 不在是否牟利,而在是否强迫,不强迫就没有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本来也应该提供劳动机会。尽管国家对于个人收容 没有规定,但是民政部门可以评估李俊民是否具备相应的收留能力,看是否符合条件,这样也许可以节省一些政府资源。其实 政府不妨有意培养一些民间福利机构,由政府监管,提供必要的帮助。

  对于李俊民的做法,北京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主席贾志民赞不绝口。他觉得李俊民是个“大善人”,在做“大善事” ,在为政府分忧解愁。这样的人多一点,精神病人的痛苦就少一点,家庭负担就轻一点。政府哪个部门都应该支持,民政部门 更应该支持。

  至于李俊民组织精神病人为他劳动,贾志民肯定地说,劳动本身就是康复!精神病人康复的办法有工疗、娱疗,让他 们劳动很好,完全应该。李俊民不要钱,通过劳动让他们有吃有喝有住,挺好,我们不能说李俊民牟利。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