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原公安局长受贿私藏枪支 种永纪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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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合肥8月3日电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原局长种永纪2日因犯受贿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也被全部追缴。 今年61岁的种永纪,是有着几十年警龄的老警察,历任原县级阜阳市公安局长、阜阳地区行署公安处交警支队支队长、阜阳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阜阳市省辖市公安局副局长
法院经审理认定,种永纪利用职务便利,自1992年至2003年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财物计人民币244万余元,美元1000元,依法构成受贿罪;种永纪退休后,本应按照规定上交配发的枪支弹药,但其拒不上交,非法持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私藏各类枪弹一千余发,依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同时被告人种永纪对家中人民币288万余元,港币11531元,美元9536元,以及一批物品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依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