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叫停三项高校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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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0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长沙8月3日电(张茧姜鸿丽)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就湖南省高校收取定向奖学金、“专升本”办学经费、按学分收费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从现在起,湖南省任何高等学校不得再收取定向奖学金。自2005年新入学的专科新生起,若实行专科生经考试升入本科学习的,不再收取“专升本”办学经费。实行
据了解,联合培养收费标准为本科生不超过1.2万元,专科生不超过0.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