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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管道”竟还在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15 温州都市报

  “龙湾液化气泄漏”事故过去十多天了,有关部门督查整改时发现―――“问题管道”竟还在使用!2005年08月04日

  本报讯“7·22龙湾液化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10多天过去了,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竟置有关部门的“禁令”于不顾,仍在继续使用那条“肇事”的液化气管道。

  “问题管道”还在使用 昨天上午,正在龙湾区龙东镇石化码头督查整改情况的市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市公用事业监督中心和龙湾区建设局有关人员发现,五号石化码头上停靠着一艘液化气船,正是用7月22日发生泄漏事故的输气管,向岸上输送液化气,从压力表上可以看到管内的压力,且输气管外层还冒着“汗水”。但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他没有接到停止使用该液化气管道的通知。

  经了解,该艘液化气船载重1600吨,是从大连运送液化气来温的。

  有关部门早有“禁令” 今年7月22日下午4时许,龙湾区水产站附近长江能源有限公司一段大口径液化气输送管道发生严重泄漏,方圆数百米开外气味刺鼻。据称,当时管内有液化气94余立方米,约50吨。当时该管道的气体浓度已超过了可燃临界点,极有可能引起爆炸。经多方努力,于当晚11时30分,参加抢险的人员用卡套成功封住泄漏点。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管道周边工厂的废水排放沟与液化气管道同在一水平直交,且管道裸露于排水沟中,致使液化气管道长期泡在废水中,同时因道路汽车行驶挤压导致管道与周边石头磨擦,使管道外防腐层受损坏而遭腐蚀,最后导致穿孔泄漏。

  7月25日,副市长叶际仁召集消防、市政、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了王建满书记就此事作出的批示。市政园林局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了事故情况通报,对肇事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对全市燃气行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7月26日,龙湾区建设局正式向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暂停使用该输气管道。该公司黄小平副经理在通知书上签了字。

  现场隐患真不少

  浙江长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选建介绍,他们公司系二级液化气储配企业,成立于1988年,储存能力3200立方米,系浙江省燃气行业大型企业。1998年,该公司经有关部门审批,从石化码头到储配站建起了一条159mm液相管和一条89mm气相管,全长6.1公里,全线沿堤塘、道路、河道边缘铺设地下管道,过河采用架空设置。

  昨天,记者在曾经发生事故的现场看到,发生事故的那段液化气管道虽然已经被修复,但在距泄漏点不足4米的地方,就安放着3个高压变压器。沿着输气管道查看,只见管道的周边有许多厂房、煤场等。虽然“长江能源”在输气管的旁边耸立起一块警示牌,但不少警示牌早已锈迹斑斑,一些牌上字迹很难辨认。而一座桥边的输气管上,防腐层已剥落多处。本报记者吴智勇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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