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 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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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26 江南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3日称,为更好满足居民个人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从3日起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同时大幅简化购汇凭证,并为居民境外消费透支提供足够的政策方便。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规定,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
新规定还简化了有关购汇凭证。 《通知》还规定,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的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所形成的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购汇金额没有数量限制。这为居民个人境外消费提供了一种更为便捷和安全的支付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