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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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3:18 新华网 | |||||||||
编者按:《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05年1月9日发布。我们根据相关精神编写这篇问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问:为什么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答:我们党已经拥有6800多万党员。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党员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我们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问: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哪些? 答:正如意见中指出的,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带领群众前进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哪些目标要求? 答:1.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加强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 3.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总之,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3.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这次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5.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按照中央的要求,全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金融机构等。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央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市、县分支机构及其营业网点,部属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还有未参加第一批集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县(市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2006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村,党的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中央和地方有关机关、部门。 问:个别情况特殊的县(市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何规定? 答: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这次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可区别对待,灵活安排。 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集中学习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意见要求,各单位集中教育学习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和学习培训,使党员明确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第二阶段:分析评议。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并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集中学习教育结束后,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相关专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