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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20日起寄信通知车辆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34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白冰)从8月20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即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 动车的所有人邮寄信函,提醒其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据了解,此前交管局每月均在报纸和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有关车辆号牌号码。采取月邮寄方式后,每月5日前, 交管局将自上月底起即将于2个月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 0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
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通知。已邮寄通知过的不再重复通知。

  交管部门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对此予以支持配合,在实际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 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信息更改手续。私车所有人还可以登录交管局网站自 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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