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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车发还能否静悄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6:53 新民晚报

  7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举行了追缴被盗的机动车辆发还仪式,146名事主领回了丢失多日的爱车。被盗的车辆整齐排列,被侵害的事主及家人十几人排成一排,手持锦旗,表达对民警的谢意

  检察日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是人民警察的职责。当老百姓的财产被盗、被抢,公安部门就应当千方百计地破案,追回被盗、被抢的财物,然后及时将其发还
给事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向事主发还财物,动不动就要举行一个仪式,我们隔三差五就会看到这方面的新闻。

  那么,谁需要财物发还仪式?举办仪式有什么意义?事主需要这个发还仪式吗?我认为不需要。事主的希望就是及时拿回被盗抢的财物,尽量减少损失,他们需要的是拿得早,拿得方便。而举办仪式却相反,不是案件一破立即通知事主拿回自己的财物,而是非要等许多案件都破了,才集中开会发还——这符合事主的愿望吗?

  举行发还仪式对违法犯罪分子有警示、教育作用吗?没有。相反,他们甚至会觉得,我们小偷真多啊,偷的东西真不少啊。

  那么,举行发还仪式对公安部门有意义吗?从某一方面看,这确实展示了公安部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所取得的成绩。但是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意义不大,甚至还有副作用:第一,举行发还仪式展示追回的被盗抢财物,人们看到的,仅仅是发还的绝对数,而对于盗抢案件发生了多少,破获了多少,老百姓财物损失了多少,追回了多少的相对数,却都不清楚,对评价公安工作的成绩意义不大;第二,即使追回的财物多,说明案件发生也多,治安状况不那么令人满意,表面看是公安部门的形象工程,其实背后也折射出公安部门工作负面问题。(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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