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社区为百姓解难 交水电费有望不出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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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7:02 东北新闻网 | |||||||||
每月为了交水电费,老百姓往往要跑上一圈;有了故障找人维修又是一圈折腾。8月3日,记者在全省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水、暖、电、气、电信、物业等为居民服务的行业,有望在社区设置服务窗口,定期为居民提供服务。而解决类似百姓的实际难题,成为全省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环节。 社区建设要面向群众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职能单位的服务要进社区,建立警务
争取到年底,城市社区“一站四室”及其它公共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能低于400平方米,规模在500户以下的社区和县镇所辖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同时,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补贴标准,在年底前也要达到相应的目标。到2006年底,完成省、市、区(市、县)、街道、社区五级工作网络,建立起政府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交流平台。 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关系和谐、治安良好,将成为全省创建现代文明和谐社区的共同标准。据悉,9月开始,全省将实施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力争在两三年内,使全省8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的标准,并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和谐社区。记者朱晓京、温雪姣(沈阳日报)[编辑: 龙秋秀](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