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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雇佣亲弟杀夫 儿子协助凶手杀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0:38 东北新闻网

  辽宁省的一对夫妻因上网等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妻子竟趁丈夫到哈尔滨市旅游之机,雇佣自己的弟弟杀害其丈夫,而且这对夫妻16岁的儿子还协助凶手杀害他的父亲。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被告有期徒刑和缓刑。

  39岁的黄莺是辽宁省人,与丈夫结婚十余载,经常因日常生活琐事遭到丈夫李某的打骂。2004年8月初,黄莺因上网聊天又遭到李某的反对和殴打,遂与其弟弟黄玉明商量,让黄
玉明伺机报复李某为其出气。

  2004年8月4日,李某领其儿子苗苗(化名)到哈市游玩,当晚住在哈市道里区的一家芬兰浴馆。黄莺认为时机到了,遂将此情况通知弟弟。黄玉明当即领会了姐姐的意图,便将新换的手机号码告诉姐姐,并让其转告苗苗与他联系。当天23时许,黄玉明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锤子来到了哈市,并住进了苗苗父子住的芬兰浴馆。黄玉明与苗苗见面后不但向其说明来意,还给苗苗看了他带来的锤子,并让其通报李某是否熟睡。次日3时许,苗苗来到黄玉明所住的包房,告诉李某已经睡熟,并提供了李某在2楼休息大厅的具体位置。随后,黄玉明持铁锤来到2楼休息大厅,走向李某的床位,用铁锤猛击李某头部数下。后被群众发现报警,李某被送至医院抢救。经鉴定,李某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评定为重伤,六级残。公安机关于2天后将黄莺、黄玉明和苗苗抓获。

  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莺等3人目无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被告人黄莺、黄玉明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由于苗苗在案发时刚满16岁,属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三被告赔偿李某22万元。(黑龙江晨报)[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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