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向全国人大提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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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1:54 京华时报 | |||||||||
我之所以要进行这一上书,并非心血来潮,更不是作秀。是因为我认为,围绕着《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出台,集中暴露了我国存在已久的“立法违法”现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与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而黑龙江省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员又表示不执行该地方性法规。法律、法规之间如此冲突,必将使守法者无所适
当然,我在进行这一上书时并非没有顾虑,我本人也来自国家机关。但存在的更大困难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的上书能起到作用吗? 是的,我很清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极其微小的。但是,作为一个专门学习过法律的公民,我也深知一个公民的责任所在。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首先建设一个“市民社会”,要求公民能大张旗鼓地张扬自己的契约自由等私权利;我们更需要建设一个“公民社会”,这就需要每个公民主张自己的“公权利”,也就是积极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敢于向国家机关提出正当的批评与建议。 古人说得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因此,只有每个公民都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形成全社会对法规、法律相冲突问题的重视,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才能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矗 事实上,在我们提出要求对《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以前,已经有多名公民就法规、法律相抵触的事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要求进行违法审查。越来越多的公民的声音,正汇集成一股潮流,推动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向前迈进。 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这是法治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我愿意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