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有望突破“70年大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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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3:23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邹声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为70年。“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就这一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物权法草案指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
这表明,我们的住房有望突破70年的“大限”。这无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给广大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