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电话举报“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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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3:4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闫漪)电信卡过期余额视为“自动放弃”、打折商品一概不退不换、公园划船以半小时计算,只要超过半小时即按1小时计费……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遇到上述“不平等格式条款”,有时却敢怒不敢言。记者昨日获悉,自7月21日,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以来,应者并不多,只有十多个消费者进行了响应。 “可能唐山的消费者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概念模糊,或是消费者因处于弱势地位,
此次唐山市消协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把餐饮饭店、汽车销售维修及美容化妆品三项列为重点点评领域。“在相关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消协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唐山市消协秘书长谢如清说。 负责此次“霸王条款”征集工作的市消协副秘书长柴兴东介绍说,征集活动后,唐山市消协将请专业人士进行各项点评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在媒体上公布。 唐山市消费者协会继续向广大消费者征集各类“霸王条款”,征集热线:2259100、2250315,传真:2850315,邮箱:tsxiaoxie@sina.com。同时本报开通记者热线:2154911,随时倾听您的消费困惑。 新闻解读 不平等格式条款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经营者单方面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强加给消费者;二是旧体制沿袭下来的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