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回避制度 辽宁派出所所长不可在居住地任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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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3:53 东北新闻网 | |||||||||
按照《管理办法》,公安派出所所长实行回避制度的主要情形包括:1、在出生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派出所任职的;2、在任职的派出所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亲关系的;3、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 ( 新华网) [编辑: 钱文胜]
(来源:东北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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