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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自“留宿”小区海盐最高可罚3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5:55 都市快报

  针对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公车“留宿”小区问题,海盐率先从制度上坚决刹住此风。8月1日,海盐出台文件规定,从当天起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公车,在八小时外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入库定点停放,违反者查实后将给予严厉处罚。

  根据刚刚出台的《关于县机管局统管车辆入库定点停放的规定》,海盐对机关公车驾驶员提出了明确的监督考核要求: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停放者,第一次将扣考核奖50
元并作书面检查;第二次将扣100元并写书面检查;第三次将扣300元,驾驶员待岗一个月并作为下次是否续签聘用合同依据,而公车因私自停放在外造成的意外损失则由驾驶员负全责。“公车在哪里过夜看似小事,其实也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海盐县纪委一位同志表示。一位公车驾驶员也深有感触地说:“尽管公车入库停放比原来不方便了,但群众在社区停车会更方便了。”

  昨天,海盐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夜间公车入库检查表上显示,每晚保安对机关所属公车定点入库情况进行7次检查,并准确记录入库时间,至今未发现一辆公车违反规定。

  (通讯员黄擎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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