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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人员可技术技能迁户4种情况可投资纳税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5:58 深圳商报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出台

  8类人员可技术技能迁户4种情况可投资纳税迁户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崔霞)《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市制定迁户政策15年来,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对迁户政策作出新调整新规
定。根据《规定》,户籍迁入人员分为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三大类,我市相关部门每年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人口的情况,制定一个年度户籍迁入的计划,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后执行。据了解,市政府制定《规定》的目的,一是要控制人口总量,二是要优化人口结构,三是要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因此《规定》提出,户籍迁入应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调整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在深圳有稳定工作和居住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在制定户籍迁入年度计划时,应与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及重大建设项目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并重点满足四大支柱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符合八项条件之一可技术技能迁户

  根据《规定》,技术技能迁户,是指在我市现有的暂住人口中,根据年龄、工作年限、技术技能水平这些条件选招和选调入户,和从市外引入符合技术技能条件的技术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符合八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进行技术技能迁户:

  一是国家教育部和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二是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三是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四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

  五是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六是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七是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

  八是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及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规定》对技术技能迁户人员作出了年龄规定:符合第一、二、三、六项条件的迁户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符合第四项和第五项条件的迁户人员,年龄分别须在50周岁以下和48周岁以下;符合第七、八项条件的迁户人员,年龄都须在40周岁以下。技术技能迁户的人员,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的核验或实测实操的考核工作。不符合以上八项条件的人员,如果属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人事、劳动部门将在年度计划总量中实行审批入户。

  符合四种标准之一可投资纳税迁户

  《规定》还为入户新增了一个渠道——投资纳税迁户,只要纳税到了一定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也可以入户。这是向国际惯例靠拢的一个新亮点。投资纳税迁户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是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连续3年以内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者,迁户时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1倍以上的投资者,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

  政策性迁户实行审批入户

  《规定》明确,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入户深圳,包括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随迁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等等。政策性迁户实行审批入户的管理办法。(更多报道见A2、A3版)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崔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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