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煤矿透水事故5名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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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6: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洛阳讯昨日,记者从新安县有关部门获悉:7月17日石寺镇西沟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的5名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新安县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石寺镇西沟煤矿安全副矿长田进京、跟班主任崔社子、班长刘献刑事拘留。
新安县检察院针对此次透水事故,自行立案侦查了两起玩忽职守案件,犯罪嫌疑人高志伟,现年33岁,系县派驻石寺镇西沟煤矿的安全督察员;犯罪嫌疑人林文庆,现年55岁,系石寺镇矿管站负责西沟煤矿安全的包矿责任人。 检方立案书中指出:二人对负责安全监督的西沟煤矿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和制止,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目前,高志伟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刑事拘留;林文庆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取保候审。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缉捕外逃的矿长。与此同时,该县煤炭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全面展开。首席记者任双玲 通讯员刘小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