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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违法官司败诉 武汉警方自亮“家丑”促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肖丽琼 通讯员 秦千桥 实习生唐蓓报道:“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是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执法方面最突出的问题。为此,武汉警方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严肃警纪,端正警风。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警方通报了其中的部分典型案例。

  今年2月4日,江夏区高某在乡信访办反映情况时,遇到同村的艾某等人。高某辱骂艾
某的女儿后双方发生扭打,艾某的头部和右手受伤。山坡派出所将高某的行为定性为“侮辱他人”并予以治安拘留10天,随后高某被送至武汉市第一拘留所,而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却在次日凌晨1时零5分才送达。后来,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高某“侮辱他人”一案的定性不准,调查取证不全面,证据不充分,在执行处罚时,处罚在先,告知在后,属于程序违法,并于6月16日判决江夏公安分局败诉。

  7月上旬,江夏公安分局依法追究涉案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其中一名责任民警被调整工作岗位。

  据介绍,目前,已有多名民警因工作方法不到位或执法程序不到位而被责令离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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