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奶粉事件”中玩忽职守 “公平”局长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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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7:4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在安徽阜阳奶粉事件中,身为公平交易局局长,却未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上级的安排对当时已经充斥劣质奶粉的市场进行严格清查、利用个人亲戚关系受托介绍他人向阜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种永纪(已另案判决)行贿。8月2日,阜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原局长杨树新玩忽职守、介绍贿赂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树新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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