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改委原副主任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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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16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武汉8月4日电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中国受贿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中国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9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张中国利用其担任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湖北省某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有关负责
鉴于被告人张中国在经有关组织谈话、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在被审查时能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在法庭审理中能自认其罪,并退赔全部赃款,法庭据此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