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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居民个人购汇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55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进一步调整中国居民个人经常项目购汇政策。刚刚公布的《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称,将自8月3日起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并简化有关购汇凭证。

  此番出台的通知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由等值3000美元提高为等值5000美元;在
半年(含)以上的,由等值五千美元提高到等值八千美元。对于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有实际用汇需求但没有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美元。

  与此同时,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时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的要求,并简化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凭证。《通知》还大大降低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预交人民币保证金的要求,将人民币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二比一降低为每笔2000元人民币。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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