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试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低保是救助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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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58 法制日报 | |||||||||
低保对象是救助重点 据新华社海口8月4日电 黄晓华石青理据海南省民政厅透露,海南已完成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的调研工作,今年10月起,4个市县将开始试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后,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指定医疗机构部分优惠或减免并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可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起付线和封顶线以及线内救助的比例。(责任编辑:杨凯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