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州保育员要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9:3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建芳/实习生郑淑香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后从事0~6岁婴幼儿照料、护理的从业人员,须获得育婴员(师)、保育员的职业资格等级鉴定,持证上岗。

  据了解,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的从业人员,须获得育婴员(师)的证书;从
事3~6岁幼儿照料、护理的人员,须获得保育员的证书。育婴员(师)职业资格等级分为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保育员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保育员、中级保育员和高级保育员。

  育婴员(师)、保育员实行先培训、后鉴定再上岗的准入制度,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将获得由福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资格证书。曾参加过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保育员岗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上岗证书者,可免于参加理论知识考试。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