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出台规定 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奖励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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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9:5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邱锐泉 通讯员易剑)昨日,中山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市民以书面、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警方将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为了完善全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中山市日前出台《中山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凡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
根据规定,举报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新吸毒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100元。举报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侦破案件并缴获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对举报人进行100元至25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举报毒品海洛因、冰毒(成品)、可卡因50千克以上,奖励举办人10万元至25万元。 举报非法贩卖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线索,每缴获1千克奖励100至300元,其中缴获麻黄素类,每千克奖励300至1000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200株或者大麻1000株,奖励200元。举报各类制造毒品工场的,每捣毁一个奖励5万至3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