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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屡屡作祟 婚前财产公证宁夏遇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21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莉)婚前财产公证在宁夏受到冷落。近日,记者从宁夏公证处了解到,去年该公证处共办理婚前财产公证20余例,仅占全年总业务量的千分之一。宁夏公证处杨建平主任分析,造成婚前财产公证受冷落的根本原因还是市民的某些传统观念和思维习惯在作怪,大部分人认为这样做会伤感情而从心理上排斥。

  “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后怎样分家?”在冉月女士眼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对纯
洁爱情的玷污。在银川市某银行上班的冉女士本打算今年十一结婚,两人的甜蜜小屋是由男方付了10万元首付款购买的。可前两天,未婚夫突然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这10万元是他婚前个人财产,一旦不幸离异,这财产归他个人所有。冉月不由火从中来,她认为,夫妻双方总不能时时刻刻都为花钱而动心眼。这种婚姻无疑是一桩特殊的“买卖”,需要讨价还价并且明算账目,夫妻关系在这种缁珠必较的环境下转换成了金钱关系。冉月说:“婚前财产公证似乎给双方的物质生活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无形中却伤害了对方的感情,这样的男人对女友不信任、对婚姻缺乏信心,我最终选择离开。”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办理婚前公证的人群中再婚夫妇占了很大比重,他们大多经济独立,情感理智。有些人经历过一次婚姻,知道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希望家庭账目清清楚楚。戴女士今年39岁,是银川市金凤区居民,丈夫不幸车祸身亡后,她一直带着儿子生活。今年,戴女士决定再婚,并经人介绍认识了41岁的徐先生。徐先生妻子病逝后,与读中学的女儿一起过。两人各有自己的财产和住房,都怕自己的孩子以后吃亏。于是戴女士和徐先生走进了公证处,在自愿协商基础上达成了自有财产约定。戴女士坦然告诉记者,婚前财产公证只是一道手续而已,决不会影响到他们夫妇的感情。万一以后发生变故,公证书会对双方利益作出明确界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葛。

  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市民冷落婚前财产公证,是因为他们不能以平常心来看待。把它看作一个例行手续,就如同办理结婚登记一样。当一对新人办妥一切手续领到结婚证,法律从这一刻起就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婚前财产公证为法律提供了某些方面的支持,当婚后万一出现纠纷,婚前财产公证将对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作出最清楚的界定。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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