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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病猪肉可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四川发生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让一些市民不敢吃猪肉。昨天下午,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公开向全体市民承诺:消费者购买食用经该局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后,因动物疫病而损害健康的,该局将承担相应责任。

  据该局方卫青副局长介绍,合肥市目前已建立了严密的猪链球菌病疫情检测网络,截至7月31日,尚未发现患有或感染链球菌的病猪。该局要求动物检疫员接到报检后两小时内就
应赶到现场实施检疫,在定点屠宰厂则派驻检疫员,做到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负责。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生猪产品时,一定要看其是否加盖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并索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购买后若发现患有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可向该市动物检疫预防控制中心投诉、索赔(投诉电话:0551—5583735、5582532),对事实确凿的,中心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货值全额赔偿。 (本报记者章玉政 何薇)

  作者:曹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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