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交通厅规定参与重点施工材料必须经过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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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22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日前,记者从区交通厅获悉,凡参与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单、监理单位必须按要求组工地临时试验检测机构,以保证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 交通部门规定,凡参与重点公路建设项的施单,在合同段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向所属量监督部门申报机构资质,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单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颁发资质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单要发书面通
作者:何汐 (来源:西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