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修订大瘦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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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39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目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经过三次修订后,整整少了67条。昨天,最高院一级法官梁书文表示,“物权法”不应该越修越薄,而应该越来越厚才对。 2002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是335条,草案第二次审议是297条,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只有268条。“内容太少了。”梁书文说,实践证明,如果立法条文少、内容少,将来司法解释的条文就会多,会出现司法解释比法律条文还要多的怪现象,致使司法解释越权成为立法解释
对于法律宜粗不宜细的观点,梁书文并不以为然。他表示,要求立法细一点的呼声越来越高,宜粗不宜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