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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5:15 深圳晚报

  解读一:

  “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先进工作者属“技术技能迁户人员”

  按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今后户籍迁入要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调整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在深圳有稳定工作和居所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
则”,共划分为“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三个类别。

  对技术技能迁户人员的条件共列举了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外从业经历、获专业奖项等8条,以及不同的年龄上限,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其中第八条的规定为:“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对投资纳税迁户人员也详细规定了企业性质、不同的纳税额下限,以及年龄限制。

  解读二:

  暂住证可以替换边防证,出租屋主要协同办证

  按照《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凡拟在深圳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均应申办暂住证,其有效期限最长为2年,在此期间,持证人可凭暂住证进出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对以前总当“甩手当家”的出租屋主,也有了特别规定,要求他们必须“在暂住人员入住3天内,带领暂住人员到所在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申报暂住户口,并办理暂住证”,对此,出租屋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解读三:

  非法生育将“遗祸无穷”

  按照《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深圳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四项制度”:证明和档案登记制度、定期查环查孕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基层包干责任制度,把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一同管理,也提供相关的服务,牢牢卡住非法生育。

  对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服务,对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的,其子女将不得在深圳入托入学。流动人口办暂住证及经商时,如无符合要求的计划生育证明,批准办证部门也不予受理。

  解读四:

  招聘单位上了几道“紧箍咒”

  《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是有许多内容都是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用工行为的,如:用人单位空缺岗位情况要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部门;跨省、市招用暂住人员,要有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明文件;要与聘用人员签内容完备的合同,为他们办理就业登记等。

  在就业登记时,劳动保障部门会为每名员工核发“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凭此卡,暂住人员可享有各种权利,如:办理招调迁户、社会保险、子女入托入学等。

  同时,特别提到用人单位在招人时不得收取招聘费用、保证金和抵押金,更不得扣押对方任何证件。

  解读五:

  “外地孩”在深圳读书有保障

  在《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中,最多体现的就是各部门齐抓共管,为外地孩子的教育问题出资、出力,如:要求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年度发展计划,在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中,增加资金安排力度,保证我市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

  对年满6~15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均可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陈靓王雅)

  作者:陈靓王雅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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