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拖迟交房业主获赔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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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5: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齐 通讯员 方心开)交了房款却迟迟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售楼方也不见什么动静,近日,家住佛山禅城区的陈氏夫妇无奈将房地产商推上被告席,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赔偿陈氏夫妇违约金20701元,并承担本案受理费用。2003年1月10日,陈氏夫妇与佛山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陈某支付总额为47万余元的房价,房地产公司应该于2003年12月31日前向陈某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如果过期不超过90天,则陈某可要求房地产公司每天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