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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立法保护秦始皇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8:15 扬子晚报

  《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日前获得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规定了秦始皇陵的五大文物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六类行为被明令禁止。秦始皇陵五大文物保护对象是:建筑遗址,包括封土和地宫、内外城垣、寝殿遗址、便殿遗址、园吏寺舍遗址、三出阙遗址;陪葬坑,包括兵马俑坑、石铠甲坑、车马坑、马厩坑、百戏俑坑、珍禽异兽坑、御府储藏坑等;陪葬墓、修陵人墓地;陵园附属设施,包括防洪
堤、鱼池遗址、石料加工场、丽邑遗址;遗址内埋藏的文物和其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条例规定,在秦始皇陵的保护范围之内,打井挖渠、挖砂取土、焚烧、野炊等六大类行为被禁止。

  据介绍,根据申请世界遗产保护的有关规定,所有申请世界遗产单位,都应有地方立法保护,为弥补这一空缺,陕西省政府决定制定出台《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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