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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求武装押运款项要高于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8:59 城市晚报

  从即日起,吉林省公安机关将依据公安部《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从严规范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以确保守护、押运安全。规范的内容包括:保安押运公司由公安机关或者其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组建,并实行独资或者控股经营,外资不得参与。保安押运公司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有40名以上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建立符合守护押运服务要求的内容安全管理制度,枪支(弹药)保管库(室、柜)及其安全防范设施须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的保安押运公司可以为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提供20万元以上
武装押款服务,或者提供武装押运重要文物、艺术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等服务。守护、押运人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应当依法佩带枪支,身着守护、押运人员制式保安服,穿戴防弹衣、钢盔和明显标志,持证上岗。守护、押运人员遇到袭击、抢劫等危害守护、押运物品和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时,可以依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使用枪支。保安押运公司专用运钞车应当使用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统一颜色、外观标志、号牌。(李旭东记者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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