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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原商业银行行长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0:56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牵涉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案的贵阳市原商业银行行长李隆中受贿及违法发放贷款案8月4日一审判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隆中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6岁的李隆中原系贵阳市商业银行行长。在1997年4月至2004年1月任行长期间,李隆中利用其职务之便,向有关企业发放巨额贷款,并收受贿赂118407元。据了解,陈林系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一案的涉案人员,人为“贵州
黑老大”。1999年,与李隆中有婚外恋情的魏某,在与丈夫离婚后无房居祝李隆中告知陈林“为魏找一套住房”,后由陈林在贵阳市荷叶巷出资买房,并以魏母的名义办下产权,交房给魏某。2002年春节前,李在办公室收受某公司经理送的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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